中国污水处理政策大全
2015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十条”出台标志着我国水环境治理进入新阶段。水治理将从污水治理和截污管网等末端层面的点源污染”延伸到源头控制、过程阻断以及末端治理等全过程“面源污染”涉及治理、修复以及生态景观等多个环节。2017年水治理各个细分领域的细则逐步出台,对于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海绵乡村建设等细分领域提出具体要求。
三、乡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刻不容缓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期间全国乡村黑出水体整治数量为2,032个,长度5,882公里,截至2019年3月,乡村黑臭水体认定个数已达到2100个。
规划提出:2020年底,实现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全覆盖,地级以上乡村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乡村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5%乡村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责任难以落实,一直是流域治理的一大难题。2016年12月?全面推进河长制,省、市、县、乡设立了四级河长体系,将河流水环境维护责任落实到个人,中央明确表示到2018年底?河长制要在国全面建立。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2017年10月,生态环境部联合发改委、水利部共同发布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将流域水生态维护作为五大重点治理方向之一,初步建立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贮藏库,匡算投资约7000亿元。
六、水环境治理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
近年来,政府对环保的重视水平不时增加,出台了诸多支持性的产业政策,对环保行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水环境治理及污水处置市场需求广阔,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倾斜:
一是规模增长方面,根据《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置规划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等政策法规,2020年我国将实现污水处置设施全覆盖,乡村污水处置率达到90%县城不低于85%;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千米,城镇新增污水处置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城镇污水处置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
二是提质增效方面,十三五”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计划》均提出全面实现敏感区域及建成区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新建污水处置设施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规范或再生利用要求;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方法(试行)和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维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实施方案》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污水排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整治力度。
七、四类乡村管网及污水处置可获资金补助
2019年7月,财政部印发的乡村管网及污水处置补助资金管理方法》明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海绵乡村建设试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乡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置提质增效等四类项目,资金整体实施期限不超过5年,根据不同支持事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分配。
根据《方法》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海绵乡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依照既定补贴规范对试点乡村给予定额补助。黑臭水体治理示范通过竞争性评审等方式确定示范乡村,中央财政对入围乡村给予定额补助,不同批次补助规范分别为6亿元、4亿元、3亿元。中西部城镇污水处置提质增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中西部省份上报确定的3年建设任务投资额,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并依照相同投资额中西部0.7∶1比例,对西部地区给予倾斜。
八、其他污水处置支持政策梳理
根据目前我国污水处置现状,结合“十二五”时期我国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及“十三五”规划,政府先后出台多项政策以支持水治理的发展。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又称“水十条”
国务院于2015年4月2日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又称“水十条”提出,现有城镇污水处置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规范或再生利用要求,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县城、乡村污水处置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国家信息中心的分析预测,十三五”期间我国废水治理投入将达到13,992亿元。
2十三五”生态环境维护规划》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维护规划》指出“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置系统。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置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乡村和县城污水处置率分别达到95%和85%左右,地级及以上乡村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2017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
1城乡污水处置方面:2020年底,国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全覆盖,乡村污水处置率达到95%地级及以上乡村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西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2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乡村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直辖市、省会乡村、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3污泥处置方面:2020年底,地级及以上乡村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乡村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高5个百分点,初步实现建制镇污泥统筹集中处置处置。
4再生水利用方面:2020年底,乡村和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提高。京津冀地区不低于30%缺水乡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20%其他乡村和县城力争达到15%
5污水管网建设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公里, 上海水处理设备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公里,新增污水处置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置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初步形成全国统一、全面覆盖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监管体系。
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2017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流域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的差异化要求,整体优化布置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对于促进《水十条》实施,把水污染防治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大局,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平安、促进转型发展,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环境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维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维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指出:打好水源地维护攻坚战; 上海水处理设备打好乡村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长江维护修复攻坚战;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
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设施建设;支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各项政策出台为污水处置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未来我国污水处置行业将蓬勃发展。
7城镇污水处置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2019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置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主要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地级及以上乡村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乡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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