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News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新闻

广州市明确了可减免污水处置费的具体情形和申请办法

2019/12/5 18:15:59      点击:
上海水处理设备www.szxqhb.com】广州市中心城区申请污水处置费减免料理指引(试行)由市水务局印发实施,明确了可减免污水处置费的具体情形和申请办法。

减免对象:符合三种情况可申请减免污水处置费

指引》明确,凡在广州市中心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旧黄埔区、番禺区大学城,下同)范围内使用乡村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排水单位和个人,符合以下减免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具体如下:

1.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置设施,其污水处置后全部回用或处置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规范》GB8978-1996或广东省地方规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排入海洋、江河、湖泊、河涌等自然水体,不进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的可申请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排水的局部,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置费)

2.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市水务局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置费。纯水设备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置费)

3.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装置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置费;未装置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置费。

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心城区申请污水处置费减免料理指引(试行)通知

穗水排水〔201973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市乡村排水监测站,市水投集团、市自来水公司、穗云水厂:

为更好地指导排水单位(个人)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印发《广州市中心城区申请污水处置费减免料理指引(试行)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非中心城区可参照制定各区的料理指引。

附件:污水处置费减免料理指引(试行).doc

广州市水务局

2019122

广州市中心城区申请污水处置费减免料理指引(试行)

为配合《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通知》财税〔2014151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置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174号)实施,指导排水单位(个人)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特制定本指引。

一、料理对象

凡在广州市中心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旧黄埔区、番禺区大学城,下同)范围内使用乡村自来水和自备水源(包括地下水、地表水)排水单位和个人,符合以下减免情形之一的均可申请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具体如下:

1.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置设施,其污水处置后全部回用或处置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规范》GB8978-1996或广东省地方规范《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排入海洋、江河、湖泊、河涌等自然水体,不进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的可申请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仍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设施排水的局部,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置费)

2.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纯水设备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市水务局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置费。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计征污水处置费)

3.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装置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置费;未装置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置费。

二、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取件窗口(五楼、二楼)

料理地址:天河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

办公咨询电话:020-38920939

三、料理顺序和资料要求

中心城区所有申请料理污水处置费减免的排水单位(个人)均须向广州市水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市水务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计入)作出是否同意减免污水处置费的决定。

一)料理顺序

1.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递交资料申请操持。资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出具《不予受理决定通知书》资料退回办结;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确认资料齐全后,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并同时转市水务局开展符合性审查工作。经审查,资料仍有缺失或不齐的应在自出具《受理回执》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补齐补正通知书》并转交市政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待申请人补正资料后继续开展审查。

3.市水务局在受理申请后,委托市排水监测站负责,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资料,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调查、审核,提出减免意见并回复市水务局。污水处置费代收单位(指与市水务局签订《委托代收污水处置费合同》受托方,下同)提供协助。

1情形一(自建污水处置设施处理污水达标排入自然水体或全部回用的情形)市水务局同步会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依职责核实申请人提出申请前2年有无违法排放污废水情况,各单位应在收到市水务局函询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函复市水务局。

2情形二(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的且已装置计量装置的情形)市水务局根据市排水监测站现场核实意见,市水务局官网(网址:www.gzwater.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4.根据不同情形,综合反馈意见及公示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减免污水处置费的决定。

二)料理流程

三)资料要求

1.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置费减免申请表(详见附件)

2.图纸资料:排水管网图(与现场相符,并注明水表位置)工艺流程图及相关说明(涉及污水处置回用,大量蒸发、蒸腾等情形需另行提供)

3.水质水量监测资料。纯水设备由具备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申请日之前连续2年内(自建污水处置设施投入运营未够2年的项目,以投入运营之日至申请日为期限)自建污水处置设施污水处置的水质、水量鉴定和检测报告。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的单位(个人)需提交水量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书等资料;

4.如委托办理,需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原则上,污水处置费减免的有效期不逾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无需申办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个人)减免有效期一般为2年。

2.同意给予减免的文件将同时抄送对应代收单位和市乡村排水监测站。原则上,减免执行时间为申请料理减免手续并经审核通过后的下月1日起计,请对应代收单位制定相关工作细则,遵照操持。市排水监测站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减免有效期内,对已料理减免手续的单位(个人)进行每年一次的现场抽查并建立工作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市水务局。

3.已料理减免手续的单位(个人)应积极配合抽查工作,按要求提供资料,如抽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取消原减免决定,且下月1日起全额计征污水处置费。

“本文由上海皙全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